关于开展示范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
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事业,促进“计算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”(以下简称“示范中心”)的快速发展,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完善学院内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,使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。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开展示范中心主任、副主任的公开选聘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原则,发扬民主、严格选任程序,选拔一支结构合理、充满工作热情、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的示范中心领导班子。
二、选聘原则
1.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
2.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
3.公开平等、竞争择优
三、岗位职数
1.示范中心主任1名;
2.示范中心副主任3名,其中1名在实验技术岗位的教师中产生。
四、选拔任用条件
1、基本条件
思想政治素质好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工作水平,敢于担当、具有开拓创新精神。顾全大局,处事公道,作风正派,具有敬业精神。
(1) 正式在编教职工,身体健康;
(2) 具有丰富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经验;或具有丰富的教学改革和研究经验;或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,能从事实验教育技术研究工作;
(3)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,有志于推动示范中心示范辐射、信息化和开放共享等工作。
2、资格条件
(1) 主任要求:正高职称;
(2) 副主任要求: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正高职称,实验技术岗位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。
五、选任工作程序
1.应聘报名。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,填写《示范中心岗位自荐表》,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办公室吕长平老师处。报名截止时间31日上午11:00.
2.资格审查。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3.讨论决定。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报名、资格审查和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。
4.任前公示。拟聘人员任前公示3天。
5.发文任命。公示期结束,无异议,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,发文聘任。
计算机学院
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选聘 示范中心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1年5月27日印发 |
附件1
示范中心岗位自荐表
姓 名 |
| 性 别 |
| 出生年月 |
| 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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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 (时间) |
| 参加工作 时间 |
| 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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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历 学 位 |
|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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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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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荐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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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 聘 理 由 或 业 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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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信息属实。如有虚假,本人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。
自荐人签字: 日期: 年 月 日